2023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离校登记等相关手续,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__X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暑假放假时间为:20__年__X月__X日
十一、收假时间为:__月__日—__日,__月__日晚__准时在教室上晚自习,开班会;
十二、补考时间为:__月__日—__日;
十三、正式上课时间为:__月__日;
十五、成绩查询时间:__月__日—__月__日
十六、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3学生安全责任书
20_年5月25日举办“助力成长,梦想飞扬----北京.朝阳我的第二故乡运动嘉年华(20_年随迁子女运动会)。为使本次运动会顺利进行,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运动会主办方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及各学校代表队要做到安全第一、充分准备、责任到人,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运动会主办方安全责任
1.为确保20_年朝阳区随迁子女运动会顺利进行,保障运动会期间安全和事故的有效处理,针对运动会中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并予以落实。
2.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协同运动会其他主办单位为每位参加运动会师生办理相关保险:
1)意外医疗保险:20_元/学生
2)意外伤害保险:50000元/学生
3.为保证交通安全,运动会主办方将为每个代表队配备运动会当日及彩排日接送学生的专车。
4.通过会议及入校指导等形式对各学校负责人进行关于运动会安全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以提升各学校负责人对运动会安全工作的重视。
二、各学校安全责任
1.各学校要成立运动会安全工作组,明确各学校代表队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定学校代表队组织参加运动会的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人。
2.各学校必须在5月9日前向运动会主办方提供所有参加运动会师生的个人信息,用于办理相关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提供信息延时或有误而造成投保问题的由学校负全责。
3.各学校在运动会前,对教师及学生做好准备阶段的安全教育,进行器材、场地的安全检查工作,以确保赛前训练中的学生身体安全。
4.各学校必须精心组织代表队,严格把关。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并书面告知家长学生参赛项目及各项工作安排,学校要保留家长收到告知的签字回执。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其运动成绩再好也不准参赛。
5.各学校要向每位参加运动会的学生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必须教育学生在比赛和观看中都要听从指挥。
6.各学校代表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整体集结统一乘车,整队入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做到文明观看比赛。
7.各学校必须有专人带领本校运动员去检录处点名,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必须教育运动员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必须及时回到本校观看比赛位置区。
8.各学校要有专人在运动会期间全程在看台的本校位置专区与本校学生在一起。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位置区域。学校领队要随时清点本校学生人数。严禁学生私自离开运动场。
9.比赛过程中,学校领队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并通知主办方。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
10.运动会退场时,各学校要组织本校学生服从现场指挥按秩序退场。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各学校领队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主办方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件和不良影响,将追究各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_年5月x
2023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使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实,促进社会、家庭、学校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视,依法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各班级、各位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宣传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减少伤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本责任状,关注子女在家与在校的活动,不得允许学生参加有碍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动。
三、学生应自觉服从学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长教诲,自觉履行下列各项规定,关爱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做到自爱、自律、自理、自强。
(1)学生不得私自到水库、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戏水。
(2)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和农用车辆。
(3)禁止学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严禁学生带鞭炮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4)学生不得带明火进入校园,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笼、蜡烛等。
(5)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6)学生不得进入游戏机室、网吧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性的场所。
(7)在校园内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楼道不拥挤,应自觉维护秩序,不争先恐后。
四、学生因不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负责。
本责任状由学生、班主任、学生家长、学校签(盖章),有效期一学年。
学校签章:班主任签名:
2023学生安全责任书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学生签字:鲁甸县乐红中学20__年3月1日
2023学生安全责任书
城关二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的安全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期安全责任状:
1、学校、教师、家长、社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对子女的安全负责,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损集体、他人的事,按时上学,放学要准时回家,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放学后不准在校园内逗留,否则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爬在楼道栏杆上向上或向下张望,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拉,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教师不承担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门依法处理。
9、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街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追车、不爬车。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玩滑板车,否则出现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玩火和在教室内点蜡烛、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物,不准乱接乱拉电线线路,如出现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11、学生不准攀登高空和爬树木,不准坐在走廊凉台上,不到危险地段玩耍。不准在走廊栏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准在旗杆下玩耍。否则,造成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到沟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溺水活动,家长和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自我防范和应变能力的教育;要记住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122”、医疗急救“120”(没事别乱打否则属违法,要严肃处理)。
17、不吃“三无”产品(即无产家地址电话、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腐烂变质的水果、食物。不到农家田地和果园偷摘果实吃。否则,学校不承担责任。
18、教师组织班级开展各项娱乐活动首先要考虑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则就不准开展,不听劝阻擅自开展造成不良后果,由该班教师负责。
19、师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员扰乱校园、冲击校园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值班老师、学校领导及派出所。
20、不准坐无证或证件不全的车、船或农用车、报废车船,不听劝阻擅自搭车,造成不良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21、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后执行,时效至本学期结束为止。
2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城关二小(盖章) 家 长(签字):
班 主 任(签字): 学 生(签字):
X年9月2日